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属性和特质
戚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 教科书”。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我们深刻领悟到机构编制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事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事关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性、战略性和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涉及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涉及执政资源的调整分配,决定了政治性是第一位的属性,我们所有工作都是围绕政治性展开,自始至终贯穿了政治性这一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这些年来,我们设置机构、配置职能、使用编制,都是以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特别是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加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就机构编制工作来说,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刻阐明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初心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明确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价值取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的根本性质所在,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先进性、优越性的根本体现。机构编制工作虽然不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但涉及基层政权建设、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盘子里谋划推进的,是我们打的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性战役”。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机构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局部改革与整体改革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性。通过机构职责的调整优化,持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职能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渐次展开、有序推进,1981年至2013年间,党中央部门集中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集中进行了7次改革,内涵十分丰富,范围十分广泛,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既推动职能和机构的调整,又推动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的创新,推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好机构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深化机构改革新成效,推动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从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中认识权威性。机构编制归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权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力,权威性不言而喻。《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动议启动、组织论证、审议批准、统一部署,中央编委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中认识权威性。《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是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得到极大增强。《条例》规定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要求,明确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基础性作用,禁止条条干预,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从“三定”规定的严格执行中认识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定’规定是党内法规,对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具有重要意义”。这些都是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谋实招、求实效,当好编委的参谋助手,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此文系市委编办年轻干部“以考促学”体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