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全市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提升市、区机构编制报告质效
尹浩然
一、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工作背景
(略)
二、外地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经验做法
(略)
三、我市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实践思路
本着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为积极回应市各部门和各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着手研究拟定市、区机构编制报告模板,促进我市各部门和各区做到全面报告、重点报告、规范报告、特色报告,努力实现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便捷高效、务实管用。
(一)报告模板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做好2020年底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86号)要求,对报告模板的框架、体例、责任主体、报告形式等进行明确、规范。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要求,对中央对地方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放入我市报告模板之中,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禁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保证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得到全面、具体地贯彻落实。
(二)规范市和区机构编制报告内容
规范市、区机构编制报告内容、提升报告质量是完善我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督促市各部门和各区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1. 关于市级机构编制报告模板。在报告主体上,明确以市各部门党组(党委)向市委编委报告有关重要事项;从报告类型上,以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并举,以书面报告为主,口头报告作为补充,以此全面了解、掌握市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努力做到实时、动态和精准。
在报告内容、时限和形式上,突出了解和掌握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的执行情况,强化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评估,同时要求与时俱进,结合每年机构编制重点和改革创新工作进行报告。
在报告效用上,以市各部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为参考,依托实名制系统,对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进行核实,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研究分析,力争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
在提高思想重视程度上,我们实行预报审核制度,强化区委编委和市各部门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对报告不全面、存在漏报、错报的要进行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要退回修改、重新报告,同时加强全程跟进指导,做到报告工作推进到哪、督促指导就跟进到哪。
2. 关于区级机构编制报告模板。在报告主体上,明确以各区委编委向市委编委报告有关重要事项;从报告类型上,同样采取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并举,让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互为补充、相互验证。
在报告内容、时限和形式上,突出对各区控编减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的评估和区管处级领导职数预审等工作情况的实时掌握,同时要求围绕深化基层集成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年度重点改革工作进行报告,做到重点突出、联系实际。
在报告效用上,一是在全面、规范报告的基础上,对各区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共享交流推广,适时向市委编委报告;二是对各区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情况统计表进行分析研究,督促各区管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同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抽取部分区适时开展实地核查,切实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文系市委编办督查处2022年创新研究课题,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