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关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创新举措。近年来,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编办、省委编办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开展积极探索,为深化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促进部门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基础支撑。
一、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的实践探索
2019年以来,南京市以权责清单执行评估为抓手,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作为深化权责清单管理的重要内容,并逐步构建起与机构编制管理相适应的权责清单执行评估体系。
(一)聚焦重点,完善评估指标。突出权责清单全流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5+10+N”评估指标。在清单编制方面:重点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等内容。在清单调整方面:重点评估是否有利于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是否存在职责交叉或权责脱节等问题。在清单公开方面:重点评估线上线下是否保持一致、办事指南是否完整准确等指标。在清单运行方面:重点评估办件数量、比例、质量是否合理高效,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情形、非正常情况以及不合理现象。在清单监督方面:重点评估在投诉举报、满意度评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数据归集,提供系统支撑。积极推动权责清单执行评估数字化转型,以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市级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平台为支撑,加快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自动归集。通过数据对接方式,分类型、分部门、分阶段实时从省政务服务数据库、数据交换中心获取行政权力运行数据。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以来,从清单管理、运行、监督3个维度共获取有效数据近120万条;从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送达等4个环节共获取有效数据70余万条;从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6个法定程序获取的有效数据超过30万条。
(三)优化机制,形成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南京市权责清单执行评估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优化权责清单执行评估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牵头部门,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部门分工负责,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二是明确评估方式。权责清单执行评估以数据归集为主,部门补充提供为辅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实地走访、调阅材料、系统分析等形式进行核验比对。三是明确评估程序。按照制定方案、部门自评、核实情况、交换意见和评估报告等程序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四是明确评估结果。区分部门、领域、层级进行研究分析,在定量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定性描述的评估结果。
(四)统筹兼顾,强化结果运用。连续3年将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结果纳入43个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赋予相应的分值比例,通过实行加减分相结合的奖惩方式,强化考核结果等次分布,从而不断加强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刚性约束。同时,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1﹞2号)和《部门“三定”评估工作规程(试行)》(苏编﹝2021﹞36号)要求,逐步将权责清单执行评估作为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的具体实践,南京市在深化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促进部门履职尽责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一)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效衔接。一方面不断规范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三定”规定,对43个部门共7571项行政权力进行合理配置,促进部门处室职责和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持续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反应”向“化学反应”转变。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三定”规定。先后对投资建设、城市排水、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网络信息等10多个领域近千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切实理顺部门、层级之间的职责关系,并及时印发权责清单调整建议,作为“三定”规定的补充完善。
(二)进一步促进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安全生产专项职责清单,将28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近1500项行政权力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机构职能科学合理、权责一致;针对消防体制改革同步调整消防管理领域权责清单,先后对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更名并优化相关工作职责。在生态保护领域,通过权责清单固化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江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并修订完善专项工作权责清单。在基层治理领域,正式印发101个街镇权责清单,将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各类执法机构、人员和事项纳入街镇统一管理。
(三)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科学配置。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根据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聚焦疫情防控。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优化调整,为相关医院增设公共卫生处。二是聚焦经济发展。在市统计局单设能源统计处,不断完善全市“双碳”经济统计核算制度;调剂增加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8名,确保相关产业专利快速审查和确权工作。三是聚焦安全稳定。核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副处长领导职数1名,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四是聚焦民生保障。精简收回事业编制144名,重点向教育、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
(四)进一步提升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推动权责清单上线运行。全市95%的审批服务事项全程可以网上办理,140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连续3年在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中排名第二。二是不断优化权责清单办事指南。通过整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简化申报条件和办事流程,在全省首推“准入即准营”“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付”“区域性评估”等一系列改革成果,有效助力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投产,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住建部推广。三是严格规范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有温度”的执法机制,21个市级部门制定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清单,共涉及权责清单634项。
三、深化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的思考建议
实践证明,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对于加强权责清单运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继续深化权责清单执行评估工作。
(一)突出问题导向,不断优化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权责清单执行评估联席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制定方案、开展评估、结果运用、落实整改等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自主可控的原则,开发权责清单应用平台建设,全面对接部门业务系统,不断满足对权责清单管理、运行、评估、分析等功能需求。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加大对行权部门和责任部门考核力度,倒逼权责清单执行评估顺利开展。
(二)突出目标导向,不断完善评估内容。围绕深化机构改革,继续完善权责清单相关要素,将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评估范围,确保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效衔接。围绕机构职能体系,加强对权责清单合理配置的评估,科学界定部门、层级间职责关系,不断推进各类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围绕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通过对权责清单运行频次、办件数量、活跃程度、实施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加强定性定量分析,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实践依据。围绕部门履职尽责,逐步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权责清单线上线下运行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三)突出结果导向,不断强化实践运用。坚持将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参考,推动政府部门切实厘清权责边界,把该放的职能放到位,把该管的职能管到位。坚持将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根据权责清单的执行情况,科学分析相关机构编制是否需要调整的建议。坚持将权责清单执行评估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针对评估中暴露的问题,会同被评估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移交有权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文系作者为第35次大城市会议准备的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