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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思考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2-06-28 17:2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思考


随着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谈几点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一、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机构编制统计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机构编制统计通过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摸清各层级、各地区、各单位编制“家底”,有利于守好进人用编“第一关口”,为严格“用编进编”审核提供基础数据参考。

(二)机构编制统计是强化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统计客观地反映各级各部门编制台账沿革、使用编制职数、执行机构限额等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如防范“吃空饷”、纠正不按规定设置机构等问题,督促问题早发现、早完善、早整改。

(三)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通过统计数据可全面反映各级机构、编制总量、在编人数、编外人数等方面的构成和分布情况。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应用于机构编制管理,对职能弱化或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部门减少用编计划,对人员结构不合理部门予以定向用编精准支持,进而提升编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四)机构编制统计分析是辅助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借力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资源优势,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管理重点工作,聚焦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教育和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强化数据运用,积极开展前瞻性、专题性的数据分析运用研究,通过高质量完成各类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可为机构编制预测预警、辅助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人员力量比较薄弱。中央编办出台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导,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按月在线报送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但机构编制统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很多从事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人员既非科班出身又身兼多职,尤其在市县两级配置兼职统计人员情形较为普遍,很多机构编制统计人员只能“被动应付”,很难做到“主动服务”。

(二)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质量仍有提升空间。近年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采用数据试报送、数据校验、数据反查等手段,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但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如,地方和部门对一些新增统计指标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到位,导致统计数据的规范性有偏差;机构编制部门对统计指标的审核把关不到位,导致距离统计数据准确性要求有差距。同时,由于统计与机构编制管理的业务衔接不够,容易出现统计数据与业务数据“两张皮”现象,一定程度也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应用有待拓展。随着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不断深化,大量机构编制业务都离不开统计数据的研究论证和辅助决策。特别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如何应对海量机构编制数据,全方位审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内涵和潜在价值,已成为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现实课题。在开展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应用过程中,由于引入外部专题数据辅助分析较少,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统计分析研判作用的发挥,导致机构编制统计分析的信息资源向业务应用转化率不高。

(四)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化水平有待深入。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机构编制业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同时,在探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各类机构编制统计指标校验、报表统计与数据反查等统计业务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借力信息技术手段对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有效开发和合理应用方面仍然存在短板。如,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线下共享数据的事项偏多,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数据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共享的情形较少,机构编制数据在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监管效应难以形成。

三、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思考

当前,机构编制统计已应用和融入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还是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机构编制统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机构编制统计与改革管理的深度融合,更好服务于机构编制工作大局。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基础。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要同时兼具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这要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者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要从精准把握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出发,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统计工作,积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统计干部队伍。要注重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机构编制统计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熟悉统计工作流程、善于运用统计数据分析、为机构编制管理建言献策等方面,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以大带小、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机制,保证机构编制统计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夯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填报严格审核,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统计指标口径要求,对机构、编制、职数等信息,需以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文件作为录入和调整依据;对实有人员等信息,需对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件,确保进入系统数据有据可循、有迹可查。以机构编制核查等专项任务为契机,通过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等措施及时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落实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规范填报工作。要认真落实统计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将统计数据审核工作从“一次汇总人工审核”向“常态化在线审核”转变,依托系统开展统计数据常态化在线审核巡查,严格把好数据采集第一关口,强化层层把关,对下级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填报,在提升数据质量上下狠功,切实严控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为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服务打牢数据质量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数据分析运用,不断拓展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价值。以主动服务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通过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引入外部数据,采取各类统计模型,增强分析研判能力,让数据变活、用数据说话。一是充分发挥统计咨询职能。统计汇总部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组成、领导职数和单位职责等要素,分析内设机构数排名、领导职数与编制数比例关系、所属事业单位数排名情况、人员年龄结构等,形成部门机构编制现状分析报告,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论证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决策职能。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短板,结合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找准切入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问题研究,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等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围绕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统计分析作用,着力在统筹使用上做文章,破解“无编可用”“有编无用”并存的矛盾局面,切实把有限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到保障有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借势数字赋能,积极推动信息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打造内部业务协同。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建立一条从机构编制台账登记到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业务环节的全流程工作链条,有效避免各部门单位“信息孤岛”问题,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链条”闭环。二是积极推动建成以大数据智能分析为基础、以事前预警预测和事中事后跟踪评估为应用场景的机构编制辅助决策平台,利用大数据开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科学研判、预测预警,积极引入外部门专题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数据分析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一站式”智能统计分析。通过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建立部门间数据定期共享比对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在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转载于《机构与行政》2022年4月,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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