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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委编办“五项举措”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2-02-22 16:1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临沂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不断完善机构编制规章制度,着力抓好法规制度执行,努力推动法治建设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衔接协调,推动各项制度安排落实落地。

一、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实施细则。围绕把《条例》要求落实落细,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四个环节”实施细则》(临编〔2021〕153号),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的操作步骤、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等进一步细化分解,配套制作了工作程序明白纸、流程图以及工作模板,切实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对改革管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制度规范,近年来累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沂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23个文件。

二、坚持需求导向,抓好业务培训。聚焦党政机构改革以来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规定、新要求,积极回应部门单位和县区需求,今年11月举办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围绕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编制监管平台等6个方面,对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科长、各县区委编办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共计23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制作印发业务办理明白纸,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程序步骤和要求,为部门单位和县区规范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提供精准指导。大力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党校(干部学院),为沂蒙干部学院、市委党校每个学员宿舍配备1本《条例》。开展制度文件“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市县两级机构编制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编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学习资料汇编》《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

三、坚持目标导向,抓实流程再造。以促进部门单位职能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为着力点,聚焦职能界定、职能转变、职能监管、职能问效四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切实解决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配合机制,指导市级141个和县区1600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制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细则,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协同、运行高效。探索建立市直部门协同配合事项清单制度,指导制定职责边界清单,明确事项启动情形、具体衔接流程、争议解决办法、督促落实办法等,市级公布职责边界事项139项,县区公布1357项。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拆分为4408项工作任务,编制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流程图4223个,工作规范4177个,减少环节268个,精简手续429个,有效提升运行效率。

四、坚持效果导向,抓细履职评估。围绕机构编制法规执行落实抓评估、抓督导、抓整改,组织开展“三定”规定学习月活动,组成4个专题调研组,到市直50个党政部门开展“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专题调研、评估验收。开展市县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依托机构编制监管平台、实名制数据库,对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组建及运转情况、编制和职数使用情况、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工作量饱满度等进行数据分析,对25个重点部门主要职责履行和年度工作要点执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排查整改问题150余项。按照“数据赋能、分类实施、市县联动、建章立制”的思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发现并整改职责履行不到位、内部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96项。认真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办发〔2020〕38号),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以及巡察和审计范围,2019年以来,累计巡察、审计市直及县区直部门单位共705个。

五、坚持大数据思维,抓全过程监管。按照“互联网+大数据+机构编制”的思路,创新打造机构编制监管平台,作为检验法规制度落实的信息化工具。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应岗位职责提报履职情况,系统自动测算各项职责的工作时长及占比,对部门编制运行情况全方位、全时段、精细化跟踪监测。比如,通过平台分析显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10月份工作量比率为133.89%,权责清单事项执行28项,执行频次173次,为“三定”规定等法规制度执行提供了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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