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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做好“管编用编督编”三篇文章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12-13 17:2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贯彻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严格落实“严控总量、只减不增”总要求,在规范管编、科学用编、阳光督编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 

一是做好规范管编文章。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护并使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着力构建运转协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空编使用计划报批制度,切实管控好编制底数,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前置把关作用,做到“无编不进人、无计划不进人、进人先核编”,实现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科学用编文章。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对新建机构实行“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根据法规依据严格界定职责,杜绝出现“职责模糊、权责交叉、事无人管”的现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挖掘编制潜力,着力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确保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加大民生领域、基层一线编制供给力度。在编制管理上,坚持“只减不增”原则,以制度促管理,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打破机构编制“终身制”,变单位资源为社会资源,按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兼顾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各单位职能变化统筹考虑、动态调整。 

三是做好阳光督编文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树立服务意识,公开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能力。构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联动管理机制,把用编权、用人权、用财权和监督检查权结合起来,机构编制部门把好“关口”,组织、纪检、人社等相关部门持续接力,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健全完善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规范“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健全受理机制,严格受理程序,提高受理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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