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完成2021年度市级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南京市市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38号)文件精神,市委编办对全市市级事业单位开展2021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工作。
一是建立完备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组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考评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完整考核链条,建立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多层次多角度的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的相对准确。
二是明确合理的考核实施范围和分组。对市本级市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考核实施范围和考核分组。市直属事业单位为一组,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其主管部门分别为一组开展考核。将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进行横向比较,确保绩效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压实主管部门考核主体责任,加强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制定科学严谨的考核指标体系。指标设计注重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突出事业单位的工作重点,尊重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考核指标权重分配着力于社会公益服务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引导事业单位做好主责主业,提高社会服务效率。
四是形成强力有效的结果运用手段。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事业单位专项绩效奖励挂钩,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作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财政预算调整、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干部任免、领导班子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考核结果运用助推考核工作的强度和力度,由被动考核变为自我考核,提高公益事业投入效率,搞活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南京市本次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总计261家,根据各考核责任部门反馈的评分情况,最终评定第一等次单位75家、第二等次单位160家、第三等次单位27家,各家单位均未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