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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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11: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注销登记网上操作
1、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使用图片登陆。如提示密码有问题,请在“服务指南”栏目下下载插件。如没有登录图片,请填写“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后联系登记管理局。
2、按要求填写表。将附件扫成照片后上传。
3、所有文件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登记机关。
4、完成申报后,应及时查看登记管理机关回复信息,并按回复要求操作。
注:“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图片登陆”,及“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请查看“南京市编办主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栏目。
(二)提交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立文件、清算书面报告和会计事务所的清算报告)。
4、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见式样)。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式样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XXXXXXXX(事业单位名称)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XX年XX月XX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或该单位债权债务由XX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