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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做好长江引航中心管辖权变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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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4-08-30 10:1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4年1月,经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逐层审批,长江海事局研究同意长江引航中心迁址南京。为更好地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今年7月长江引航中心申请办理法人证书变更事宜。市委编办积极请示、多方协调,做好档案材料移交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长江引航中心法人证书的住所、开办资金变更事宜,完成管辖权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