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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做到”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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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4-06-19 18:4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项常规工作,为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市委编办“三做到”做好年报审核工作。
一是做到事前审核。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展前,审核年报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同时对报告中存在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报告内容不清晰、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其整改。审核法人登记是否存在待变更事项、证书是否即将到期,按照“先变更后年报”的原则,指导单位及时做好变更、换证工作。
二是做到事中审核。仔细核对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重点审查各单位业务开展、资产负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以及举办单位保密审查意见等事项。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单位,电话详细指导说明,对一些问题比较多的,如市轻工中等专业学校,上门核实情况,了解他们的运作及资产损益情况。
三是做到事后抽查。履行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将年度报告公示纳入专项监管内容,定期组织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畅通网站、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事项登记管理机关及时受理,并按规定调查处理,确保监管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