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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浦口区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建立一条主线抓党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体系保运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简称“111”模式),努力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党建统领,创设组织架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组织设置,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大队成立党总支,第二大队成立党支部,归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管理,第三至第七大队党组织由大队所在局党委管理,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同时,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各大队、派驻中队分别设置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重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重新组建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机构编制力量保障,优化设置内设机构。统筹设置执法大队,下设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第二大队,专业综合行政执法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大队,统一行使执法职责。划转编制和人员队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优化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重塑运行体系,确保改革实效。建立边界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整合、归并全区26家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由新组建的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理顺原行权部门、街道、度假区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边界。打造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和行政处罚网上办案平台,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主管部门、街道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全方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配套有力的监管机制。通过在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监督检查科,打通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和监管渠道,并建立健全人员培训、依据权责清单追责、重大风险监测防控、鼓励举报、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绩效评估等机制。
自2月18日全区动员部署会以来,改革初显成效。区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共办结案件279件,在办案件13件,罚款185.18万元,有效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同时,逐步破除诸如房产、民政等部门多年来有案不立、无案可查、监管不力的现象。下一步浦口区将通过持续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区域内两支队伍维护社会公平稳定新格局:一支是“110”公安执法队伍,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环境;另一支是“111”行政执法队伍,维护公平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