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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委编办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落地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1-07-23 17: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落实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总审计师制度”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溧水区委编办三点发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落地。

以问题梳理为出发点,开展摸底调研分析。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均未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内部审计领导体制不健全,内部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溧水区委编办会同区审计局、区国资办、区属各国有企业会商,并梳理了区属各企业运营规模、资产债务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往来情况,对区属各国有企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分析。

以完善机制为切入点,推动制度落地落实。在前提调研及会商基础上,溧水区委编办在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增设总审计师职数,并明确总审计师的地位为协助党委书记、董事会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强化集团内部审计的统一管控能力,通过总审计师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长、经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等的上下贯通和沟通,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体和机制。

以制度运行为落脚点,发挥审计成果运用。溧水区委编办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的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明确,总审计师任职资格条件原则上应有财经、法律等相应专业背景及中级以上职称等,同时作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促进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集团的贯彻执行等职责,通过组织审计成果运用的落实和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等抓好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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