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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编办印发《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
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济南市委编办印发实施《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部门优化协同高效履职。
济南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自2020年6月公布以来,在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协作配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部门的职责任务发生变化,由此衍生出新的职责分工争议需要利用职责边界清单进行厘清。《办法》的出台,使职责边界清单调整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了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办法》共十四条,包括概念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调整情形、调整程序、协商协调、部门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在市委工作机关加挂牌子的政府机构职责边界清单的动态管理。结合济南市实际,《办法》特别明确:市委工作机关之间,市委工作机关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需要通过编制职责边界清单予以明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部门是职责边界清单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间协商一致是调整清单事项的基本前提”这一根本要求;注重内容的法定化和制度化,明确了清单调整情形及依据;注重调整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明确了调整步骤及流程;注重部门间的协商和协调,明确了协商协调的条件及要求;注重结果运用,明确了职责边界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职能运行监管范围。
下一步,济南市委编办将依据《办法》,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靠前一步,主动服务,对部门间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运行不畅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按程序对职责边界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提高清单应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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